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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5月26日,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蓉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扩大)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等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湖北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关于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大事项的决定,对今后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意义,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决定的相关内容,并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五一”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总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落实决定的各项任务,将学习贯彻决定工作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一是学习好。全体工会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要原原本本学、全文学,学深一步、先学一步、学深学透,深刻认识决定的重要性;二是宣传好。要宣传好、贯彻好决定的相关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学习专栏,向全州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宣传决定精神,将其转化为全州职工群众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三是落实好。要用心用情,抓落实落细。以决定内容为出发点,结合工会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2023年的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州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部室和州工人文化宫负责人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一’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主题作研讨发言。州总工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