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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6月7日,恩施州总工会开展6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主题为“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机关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
会上,集中学习了4月30日、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5月2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社会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的通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及管理监督干部重要论述摘录。讨论了创建州级文明单位、无烟机关事项,并结合业务知识开展了党史知识测试。
组织生活环节,每名党员结合各自上月工作完成进度和质量查摆问题、剖析原因、作出承诺;机关支部就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事项征求意见;根据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要求,通报了党员讲党课时间表,每名党员领办“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事项。
特色实践环节,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曹光汉带队到州总工会,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宣讲活动,宣讲队从“三个规定”主要内容、政策界限、重大意义以及取得实效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典型真实案例,给参会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生动的宣讲课,让与会人员对“三个规定”有了整体的把握和了解,进一步提升了知法、守法意识。参会人员还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随后,州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俞兰结合学习《论中国共产党》一书,为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她指出,《论中国共产党》一书,收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中国历史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系统回顾了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史,也总结了党在各个时期创建的理论成果、宝贵经验、伟大精神、伟大贡献。
她强调,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学习党史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工作实践中践行初心使命。深入领会学习习近平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的重要论断和丰富的内涵,结合工会工作实际,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践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工匠、劳模在新时代的引领作用;开展各类职工活动,增强职工幸福感,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