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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正杨,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咸丰县市容环卫所职工。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调至环卫所工作。
乐正杨始终坚信党的领导,注重个人道德、情操修养,坚持优质服务群众,服务市民,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管环卫人“社会地位不高”,但他对环卫工作痴心不改。
乐正杨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为人正派,顾全大局,乐于奉献,得到了领导、同事和市民的广泛好评。他先后被单位表彰为“先进工作者”、被县主管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被县人民政府评为“十佳环卫工人”、被评为州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州人民政府评为“十佳环卫工人”。
乐正杨在平凡的岗位上,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环卫事业,他的精神值得每一个环卫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