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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祥月,女,1970年9月出生在巴东县水布垭镇大岩村,1992年7月从湖北省鄂西财校行政管理班毕业后,分配到咸丰县清坪镇供销社从事财务工作,于1994年4月被县联社调到乐山大夏任财务主管,2000年全国的企业改制,她带头下岗组织下岗工人经营百货、服装、宾馆,解决社会一大批下岗人员就业。她乐于助人,反哺社会,曾经个人为咸丰民族中学的一名做手术的学生一次捐款五千元以上。在2010年3月获得县“三.八”红旗手的荣誉称号;2012年9月,她创办的咸丰县红祥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荣获咸丰县人民政府授予的“质量兴县”成果奖;2013年1月,她带领公司研发的“黄乡”牌生物质半气化炉荣获湖北省“消费者满意商品”荣誉称号;2013年4月被评为“恩施州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