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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伟带领全院职工,艰苦创业、开拓进取,让咸丰县人民医院得到快速高效发展,先后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各族青年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在医院管理方面,王宏伟大胆改革,在全州率先实施“院长负责制、职工聘用制、工资绩效制”三制管理模式。他带领和指导内科医务人员成功救治数百例急危重病人,多项“首例”治疗方案在县人民医院获得成功,填补了我县相应的学术空白。他勤于钻研,善于总结,将自己的临床实践经验写成论文在国家级医学杂志发表,并参与编写两部公开出版的医学专著。
他本人也因工作业绩突出,多次荣获全国优秀医院管理者、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个人、全省卫生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恩施州十佳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同时获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