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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总工会送温暖慰问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1-01

恩施州总工会

送温暖慰问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经基层工会按照《鄂工办〔2020〕26 号》文件对职工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后,职工家庭确实存在困难但不符合建档条件,申报送温暖慰问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个人书面申请(需详细描述困难原因),单位工会主席需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银行卡账号及开户行名称。

3、相关致困原因的证明材料:(1)低保户提供低保证;(2)残疾人提供残疾证;(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证明;(4)因公牺牲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家庭提供去世职工因公证明;(5)离异家庭,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裁决书;(6)子女上学的,提供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以及学费、住宿费、保险费、长途路费的票据;(7)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的,提供诊断证明、医药费单据(包含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以外的自费部分);(8)有残疾人的,提供康复治疗费用发票,长期照料的,提供有法律效力的护理协议或合同;(9)因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的,提供消防、公安等部门或街道(社区)出具的相关材料;(10)属于无自住房租房的,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租房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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