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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掠影
“一卡制”让农民工不再为讨薪犯愁
文章来源:芜湖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4-25

  创新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工资支付一卡制”,从源头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这种新鲜事如今出现在南陵县。近日,记者随“平安芜湖”采访组来到该县,该县农民工兄弟说:“‘一卡制’让我们不再为打工讨薪犯愁。”
  如何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不少地方党委、政府思考并着力解决的问题。近年来,南陵县委县政府不仅加强常态化的清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协调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和筹备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资金,构建部门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而且着重源头管理,努力构建长效机制。
  据介绍,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如何在源头上预防、制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课题进行研究,并结合县域实际,于去年10月出台了《南陵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长效机制的建立提出了具体措施。
  作为一项创举,该办法创造性地推出了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即“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和“工资支付一卡制”制度。据县人社局负责人介绍,为避免施工单位因层层转包在工资支付过程中出现拖欠或截留现象,该办法要求业主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将其25%转入由施工单位开设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再由县建设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共同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资发放花名册进行审核,最后通过开户银行按册发放到农民工工资账户,实现工资支付“一卡制”发放。在县建委、银行等部门的配合下,已在两个建筑施工项目成功进行了试点,发放农民工工资670万元,涉及农民工398人。
  为加强对在建工程监管和加大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的征收力度,该办法还把保障金缴纳与建筑许可等审批手续紧密挂钩。对在建项目要求补缴保证金,特别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对未缴纳保证金的在商品房预售审批上予以严格把关;对预建项目将保证金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未办理保证金手续的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办法实施后,县委县政府坚持源头管理与加强整治并举,又出台了《南陵县清欠农民工工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处理机制,对各类拖欠行为的处理都有明确要求,便于各镇、各部门处理清欠行为及时掌握。”该负责人介绍,文件下发后,各部门对涉及投诉、举报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依法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仅2012年春节前,该局就对欠薪企业签发了2次《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进行了移送。
  今年以来,通过多措并举,该县已清欠农民工工资2815.8万元,涉及人数达200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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