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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调裁诉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争议
文章来源:鹤峰县总工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6-28

6月27日,鹤峰县“工会+人社+法院”调裁诉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劳动报酬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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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县中营镇村民田某与经济开发区一家茶业公司,因“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争议,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委遂向“工会+人社+法院”调裁诉工作室发来《委托调解函》,要求10日内完成调解工作。为高效、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根据《湖北省“人社+工会”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工作室先行调解。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周某是百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胡某为公司会计,双方分别向工作室调解人员进行了争议事由的陈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向申请支付所欠工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2.3万元,申请人放弃其他请求。

据悉,当日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经工作室调解达成协议后,又申请仲裁委进行审查并审理终结。申请人也拿到了经调解达成的工资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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