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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2023年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关心关爱劳动模范、一线职工,积极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总工会决定在全州开展2023年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疗休养对象
(一)劳模工匠疗休养对象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荆楚工匠、恩施工匠、最美产业工人等。
(二)优秀职工疗休养对象在本职岗位、重要工作及经济社会建设中表现优秀并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或相当层级)荣誉的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从事一线生产(工作)、技术研发等的职工(含农民工),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
(三)技术工人疗休养对象
在职且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工人。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产业工人、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优先组织以下技术工人参加疗休养:1.企业或有关部门评选的优秀技术工人;2.参加劳动竞赛或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名次的技术工人;3.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在传授技能、技术革新改造或总结转化先进技术成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以上疗休养活动原则上不适宜年龄超过65岁及身体不适的人员参加。2022年州总工会疗休养活动中报名且符合要求、受疫情影响未参加的对象优先。
二、疗休养时间、地点和人数
5月至10月,州内每批次时间不超过4天3晚,州外每批次不超过5天4晚。疗休养地点面向全省域,重点组织到“宜荆荆恩”城市群、武汉、襄阳、黄石、十堰等地。疗休养人数预计2000人,视省总工会2023年疗休养要求确定。
三、疗休养费用及标准劳模、优秀职工疗休养费用,由组织疗休养活动的各级工会承担;技术工人疗休养费用原则上由技术工人所在单位职工福利费承担,确有困难的,由组织疗休养活动的各级工会承担。疗休养费用标准为州内不超过2000元/人,省内州外不超过3000元/人。如因特殊因素影响,疗休养团实际参团人数少于原计划人数,造成该疗休养团人均疗休养费用超出原预算标准的,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并获批准后,可按人均实际开支费用结算,州内最高不超过2500元/人,省内州外不超过350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组织开展好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活动,是传递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职工群众关心关爱的重要举措,更是工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助力我州文旅消费、加快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和工作品牌。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疗休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细化工作措施,努力使疗休养活动在推动我州“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用好用足政策。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有关通知和政策文件要求,在疗休养对象、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经费标准上,全面准确把握规定要求,用好用足相关政策,真正把关心关爱劳模和职工群众的好事办好。
(三)明确目标任务。待省总工会关于2023年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省内疗休养活动的通知下发后,结合我州实际,分配各县市目标任务,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任务数。
(四)确保活动落实。各地各单位要科学制定疗休养活动方案及活动期间的应急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实施好疗休养活动。要督促检查指导疗休养接待单位做好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参加疗休养人员疗休养期间的管理,确保次疗休养活动圆满顺利。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劳模、优秀职工和技术工人省内疗休养的情况及统计数据,于11月底前报送州总工会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