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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培育选树2023年恩施州五一劳动奖和恩施州工人先锋号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梦想的浓厚氛围,团结激励广大职工群众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恩施州总工会决定在2023年“五一”前夕,集中表扬一批为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恩施州五一劳动奖和恩施州工人先锋号。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育选树范围及名额
(一)培育范围。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对象为我州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为我州境内中国籍员工。恩施州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为以上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车间、工段、班组或部门(科室)。已获得恩施州五一劳动奖和恩施州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选树名额。2023年“五一”前夕,全州集中选树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状10个、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章30个、恩施州工人先锋号30个。
二、选树条件
恩施州五一劳动奖和恩施州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应具有县级及以上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引领,夯实政治根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扩大内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发展壮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我州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改善人民生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以四化同步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文化和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新时代开创全面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聚焦“立足大生态、构建大交通、发展大旅游、打造大产业”四大举措,彰显“土、硒、茶、凉、绿”特色优势,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 “六保”任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工作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和普通劳动者,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提高选树质量。
(一)切实坚持增强“三性”。培育选树工作要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要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推荐对象要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选树活动中。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坚持以先进带动后进,引领广大职工群众建功立业。
(二)严格落实结构比例要求。总的结构比例要求是:10个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状中,非公企业不低于35%(4个)。30个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章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11个),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6个),科教人员不低于15%(5个),农民工不低于8%(2个),非公企业职工不低于30%(9个),少数民族职工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机关和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3%(1个),企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不超过8%(2个)。30个恩施州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不低于65%(20个),非公有制企业所属部门、班组不低于30%(9个)。为确保全州总体结构比例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选树推荐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州总工会明确的推荐名额和结构比例要求进行推荐,对未按规定结构比例和标准要求推荐申报的,将对其相应结构的名额进行压减或取消,纳入全州层面进行统筹调剂。要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业态劳动者;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要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 (科室)不能作为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状和恩施州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三)严格推荐程序。坚持自下而上推荐,严格执行初审、复审和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州总工会三级公示的“两审三公示”程序。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会议研究同意,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各推荐单位(县市总工会、州直基层工会)要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所有推荐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会议研究决定,并进行5 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查。所有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状和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须按照管理范围权限征求公安部门意见。申报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恩施州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按照管理范围权限经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按照管理权限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须按照管理范围权限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其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近 3 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申报。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荐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还应征得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同意。跨区域的农民工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推荐,须征得对方同意。
(五)加强对培育选树工作的领导。州总工会成立培育选树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任组长,州总工会分管副主席任副组长,办公室、权益保障部、组宣部、财资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宣部。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培育选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强化过程管控,严把名额比例关、选树标准关和选树质量关。要细化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培育选树工作高质量。
四、时间进度安排3月24日前,各地各单位将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统一使用Excel表格)和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职代会决议、党组织或行政会议决议、公示现场照片(或报纸、网上公示截屏)和公示无异议证明、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签署意见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文件材料及证书照片等小于1M、JPG格式)报送州总工会;推荐对象汇总表加盖公章、签署意见表、公示无异议证明等纸质原件请随后上报。4月14日前,各地各单位根据州总工会通知要求报送推荐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