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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为了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先进模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全县人民建设“绿色巴东、文化巴东、富裕巴东、和谐巴东”的创业热情,推动巴东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根据《巴东县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巴东县开展了2008-2012年度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已申报了劳动模范35个,先进工作者21个。
本次县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范围是2008年以来,在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在推荐的职工劳模人选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推荐人数的22%,推荐的农民劳模不低于劳模总数的30%。同时,在教学、科研、卫生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或带头人,可以按科技人员进行推荐。
本次县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将着重面向基层和经济建设第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将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劳动模范10名、先进工作者10名(享受劳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