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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决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 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
文章来源:1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14

  各级工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 不断增强 “四个自信”,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忠诚党的事业、 服务职工群众, 着力增 “三性”、 去 “四化”、 强基层、 促创新, 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激发基层工会活力, 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广大职工群众信赖和赞誉的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示范带动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强职工之家建设, 夯实基层基础,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 授予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等10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称号, 授予李彬海等10名个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称号; 授予北京农学院工会委员会等997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授予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工会等988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 授予刘明奇等800名个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命名刘军等799名个人为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命名董健等150名个人为全国优秀工会之友。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 新征程呼唤新作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珍惜荣誉、 再接再厉,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在工会工作中再创佳绩。 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 进一步开拓进取、 锐意创新, 求真务实、 真抓实干, 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 “职工之家”, 把工会干部锤炼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 “娘家人”、 “贴心人”, 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标兵、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 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名单

 

下载: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 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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