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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关于在全州工会开展 “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的通知(恩施州工发〔2017〕13号)
文章来源:2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15

各县市总工会、州直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改革创新、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根据省总工会电视电话会议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州总工会决定在全州工会系统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17 年年底,全州各类法人单位工会组建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辖区内企业工会组建率不低于85%,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工会组建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等新社会组织工会组建率不低于85%。
  全州各地新增农民工入会比例不低于农民工增长比例,其中,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在建项目、物流(快递)企业、家庭服务企业农民工入会率达到80%以上。
  全州基层工会开展"有依法选举的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工作绩效"的"六有"创建、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干部亮身份、工会工作亮承诺"的"三亮"活动、会员评家、"双争"活动覆盖面达到80%以上,会员200 人以上基层工会普遍实行会员代表常任制。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率达到85%以上,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代会(教代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已建会的100 人以上的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
  二、实施步骤
  集中行动在2017 年8 月至12 月进行,分以下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8月初)。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启动集中行动。加强与各县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调研摸底,建好工作台帐。
  (二)推进实施(8 月中旬-11 月初)。各县市确定非公企业工会建设工作试点,指导示范区或试点城区加大工作力度;以重点行业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结合实际开展"贡献大智慧·共建好娘家"金点子征集活动,为工会改革增活力建言献策;对《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湖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国有改革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等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开展争创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示范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
  (三)总结经验(11月底)。各县市总工会、基层单位对集中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州总工会组宣部。
  (四)上报评比。(12月)州总工会对集中行动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将典型上报省总工会参加评选表彰。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在建会方式上实现新突破。州总工会重点指导恩施市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均要明确1 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或1 个乡镇(街道)开展非公企业工会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新领域新阶层工会组建工作,学习借鉴上海顾村经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工会改革向基层延伸,集中力量突破非公企业建会难点,推进职工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社会组织建立工会,对职工人数少、不具备单独建会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实现有效覆盖,打通联系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增强职工群众对工会改革的获得感。
  (二)加强国有改革改制企业工会工作,在源头参与上实现新突破。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巩固加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关于坚决纠正部分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中撤销工会组织、合并工会工作机构问题的意见》(鄂工发〔2010〕21 号)的相关规定,推动企业改制过程中同步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规定配备充实专职工会干部。指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改革改制过程中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将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等企业决策的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裁减和分流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三)加大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在规范建制上实现新突破。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规范建立工会组织。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不断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指导各地按照"五个一"要求,规范县以下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基层工会建设。
  (四)积极动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在入会方式上实现新突破。继续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项目、物流(快递)业、家庭服务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领域作为重点,把劳务公司建会作为突破口,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加入工会。积极推行职工网上申请入会方式,规范网上申请、网下办理工作流程,畅通职工入会渠道。发挥区域(行业)基层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作用,积极吸收所辖区域(行业)内未建会单位职工、零散就业人员加入工会。
  (五)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在创新载体上实现新突破。贯彻落实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关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实施意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规范基层工会选举工作,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法依规推进基层工会民主选举;深入开展建家活动,探索建立职工之家创建、申报、考核、表彰、复查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健全激励约束的工作机制,实行分类分层的工作指导,不断提升职工之家品牌影响力;广泛开展"双争",持续深化"三亮",切实落实工会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六有"工会建设,健全完善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制度。通过开展"贡献大智慧"共建好娘家"金点子征集、"一会一品"等活动,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基层活力。
  (六)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数据库建设,在数据共享上实现新突破。充分运用"互联网+"推动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工会实名数据库,基本实现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数据信息实时更新,以及工会系统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和深度利用。加强与人社、税务、工商、统计、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与地方电子政务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信息资源交互共享。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先行试点开展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
  (七)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建制扩面,在提质增效上实现新突破。在大型国有企业探索建立集团职代会,形成多层级职代会制度体系。在中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推行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推动公司制企业建立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组织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落实职代会报告制度,推广职代会工作标准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开展争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引导企业健全规范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加大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力度,落实新当选职工代表的系统培训,着力提高职工代表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和监督的能力水平。
  (八)丰富企业民主管理的内容和形式,在激发活力上实现新突破。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民主管理立新功、职工代表在行动"、"我为企业发展献一计"、"职工代表大讨论"、"职工大课堂"等形式,深入开展"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结合企业实际,通过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总经理信箱、总经理接待日等形式,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并与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有效衔接,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探索适应"互联网+"时代要求的职工民主参与新形式,采取"网上民主评议"、"网上职代会提案"、"网上厂务公开"等形式,为职工随时、随地参与民主管理提供便捷,用"互联网+"催生企业民主管理新活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总工会成立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银莲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组宣部。各县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目标,加大力量投入,切实做好工会组建、职工入会和民主管理等各项工作。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形成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努力开创基层工会建设的新局面。
  (二)加强督导服务。各地各单位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采取专题调研、座谈走访、集中培训等形式,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基层工会建设。要定期通报督导工作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蹲点指导,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工会要及时总结集中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重点培育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会建设、农民工入会、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企业民主管理等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恩施州总工会

2017年8月7日

下载一:关于在全州工会开展 "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的通知(word)

下载二:关于在全州工会开展 "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集中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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