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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县市总工会,州直有关单位工会,机关各部室:
现将《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核实施办法》、《全州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和《2012年度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恩施州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5月29日
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各地各单位工会抓落实、求创新、促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州总工会重要工作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和完成,不断推动全州工会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总结近年来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总工会,州直有关单位工会,机关各部室。
二、考核内容
(一)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县市总工会、州直相关单位工会完成州总工会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工作目标以及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二)考核目标由重点工作目标、共性工作目标、争先创优目标三部分组成。
1、重点工作目标由州总工会职能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拟定。主要包括:一是州总工会全委会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二是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确定的重要工作;三是州总工会确定的需要纳入创先争优考核的其他重要工作等。重点工作目标由州总工会每年年初另行分解下达。
2、共性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一是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精神文明建设;三是计划生育工作;四是维稳工作;五是信访工作;六是信息工作;七是普法工作;八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九是调研统计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维稳工作目标由州总工会办公室制定,调研统计工作目标由州总工会组宣部制定,信访工作目标由州总工会帮扶中心制定,普法、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目标由州总工会法工部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由州总工会组宣部制定,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由州总工会女工部制定。州总工会创先争优考核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工作实际,对年度共性目标的项目做必要增减。
(三)争先创优目标是被考核单位本年度内获得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表彰的荣誉。主要包括:一是获得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等国家级机关表彰的;二是获得国家综合性领导小组、全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或国家部委(含国家级人民团体机关)表彰的;三是获得全总部门、州直厅局和州总工会(均不含下属办公室、部、处)表彰的。四是超额完成重点工作目标的,特别是在工作创新、破解难题、优质服务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对提升恩施工会形象,扩大工会组织影响的,并被州委、州政府和全总、州总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所有获奖项目均不包括组织奖,同项工作获得两个层次以上表彰的,按最高层次计算,不重复计算。争先创优项目由被考核单位将相关证明(表彰决定、领导重要批示)的复印件与自查自评申报材料一并提供给州总办公室。
(四)凡在考核年度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取消当年参加考核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考核被“一票否决”的,以及工会本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本地本单位发生重大职工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责任事故,没有及时报送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迟报、漏报被上级点名批评的;
3、未完成税务代收计划任务;2年以上财政划拨经费不增长的;
4、受到州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
5、发生其他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考评工作按照自查申报、交叉互检、职能部门考评、州总工会领导综合评价、主席办公会票决、常委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1、自查申报。11月20日以前,由被考核单位对照州总工会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任务,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自评,根据有关规定得出本单位各项工作目标得分和争先创优加分,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州总工会创先争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交叉互检。由州总工会创先争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按县市总工会、州直基层工会两类,遵循交叉回避的原则,组成由州总工会职能部门和被考核单位抽调人员参与的考核小组,采取听(听汇报)、查(查报表及原始记录、资料台帐)、谈(组织被考核单位干部职工对年度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座谈)、评(对考核检查情况进行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小组对被考核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量化评分。
(三)职能部门考评。州总工会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被考核单位完成重点工作目标情况进行考评,分别按县市总工会、州直基层工会两类进行考核评价并打分。
(四)州总工会领导综合评价。州总工会领导对被考核单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别按县市总工会、州直基层工会两类进行考核评价并打分。
(五)确定考核等次。州总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按照被考核单位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情况,根据优秀、先进等次名额,以1:1.5的比例确定县市总工会、州直基层工会两类中的优秀单位候选名单,经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票决审定。
(六)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各分项考核得分及考核总分,均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交叉互检、职能部门对口考评、领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别为40%、40%、20%。
四、考核等次
对各地各单位工会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按县市总工会、州直基层工会两个类别,评出优秀和先进两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名额县市总工会不少于2个,州直基层工会不少于6个,“先进等次”名额由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组织实施
为做好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年度考评工作,成立州总工会创先争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州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卓俊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州总工会办公室、组宣部、财务部、生产生活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总工会创先争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州总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凡纳入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考核体系的项目,州总工会各职能部门不再进行单项年度考核。确需进行单项考核的,必须向州总工会创先争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主席办公会批准后方可进行。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全州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全州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创新创优热情,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做好全州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全州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的创新意识,紧紧围绕工会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努力推动工会工作的理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促使工会工作出亮点、创品牌,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扩大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评选标准
评选工会工作创新奖应围绕工会重点工作,以是否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影响性、实效性等作为标准。
1、创新性:创新工作应突破传统的思路或做法,在全州工会系统属于首创。
2、示范性:创新工作应在全州具有较强的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
3、推广性:创新工作应贴近全州工会工作的实际,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4、影响性:创新工作应在工会系统和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5、实效性:创新工作应取到明显成效,达到推动工会工作不断上水平的目的。
三、主要内容
工会工作创新奖评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开展创优争先建功立业劳动竞赛和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2、在深入推进“两个普遍”落实,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3、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工会作用、加强职工群众工作方面创新和突破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4、在深化维权帮扶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就业培训工作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5、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6、在切实做好工会维稳、加强工会信息工作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7、在工会工作其它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四、评选程序
全州工会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项,并按以下工作程序及要求进行:
1、申报。每年11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应对当年完成的创新工作项目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撰写总结材料,填写《全州工会工作创新奖成果申报表》,连同能够证明创新成果的有关材料,包括上级领导的批示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获奖证书和新闻媒体的有关报道等,一并报州总工会创新奖评审工作办公室。每个单位申报的工作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不得以下级工会、基层工会或其他单位取得的工作成果作为创新工作进行申报。如属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工作项目,由主办或牵头单位负责申报、相关单位参与配合。
2、初审。州总工会创新奖评审工作办公室依照评选标准,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工作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工作项目,在汇总后提交州总工会职能部门和州总工会领导进行评审。
3、评审。由州总工会领导和州总工会职能部门依照规定的评选标准,对初审后的创新奖候选项目进行评审打分。按州总工会领导评审结果占40%,职能部门评审结果占60%的权重,折算各创新奖候选项目的最终得分(以上结果均折算为百分制)。
4、确定。州总工会创新奖评审工作办公室根据各创新奖候选项目的最终得分排序情况,按照确定的总名额,以1:1.5的比例确定候选名单,提交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五、表彰奖励
获得全州工会工作创新奖的单位由州总工会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六、组织实施
州总工会成立创新奖评审工作办公室,由州总工会分管机关的同志任主任,办公室、组宣部、财务部、生产生活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创新奖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创新奖评审办公室设在州总工会办公室。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2012年度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目标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按照州工会五届第五次代表大会的工作部署,经州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2012年度全州工会工作创先争优目标任务如下:
一、重点工作目标
(一)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深入开展“奋战‘十二五’、建功在荆楚”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全州非公企业开展劳动竞赛面达到85%以上;县市总工会和州直基层工会本级直接确定指导一批重点工程示范性劳动竞赛项目;积极推广企业建立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
(二)深入推进“两个普遍”三年规划落实。全州企业法人建会率达到88%以上,劳务派遣企业建会率达到90%、劳务派遣工入会率达到95%(女职工10人以上企业女工组织组建率达96%);新建县市以下区域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个;全州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75%以上。
(三)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县市建会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80%,新增企业职代会工作标准达标单位10家;新增区域性职代会5家;新增建立《厂务公开控制程序》单位5家;全州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的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制率达到90%以上。
(四)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县市规模以上企业、州直基层工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面达到95%以上;新增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数210个;建会企业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97%以上;县市建会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建制率达到80%以上。
(五)深入推进先进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全州工会送演出、送电影50场,送书刊2万册,送演出到基层,州总工会举办工人画廊、书法、美术、摄影展等活动,积极创造、传播职工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作品;加强和改进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评选表彰恩施州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六)深化创新工会帮扶工作。实施就业创业培训1600人,职业介绍和促进就业1200人,扶持30个创业项目,培育100名带头人;为1800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提供资助,为部分女职工和女农民工进行免费妇检,新增500人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互助;组织先模人物和一线职工、农民工疗休养。
(七)深入开展工会系统“万名干部访万组送万箱”活动。按照全总、省总“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的部署,以“强基层、增活力、转作风、办实事”为主题,以实现“五个在一线”为目标,以实施“五大行动”为重点,确保实现全州工会走访非公企业不少于217家,走访企业一线班组不少于434个,向班组赠送“关爱箱”不少于434个的目标。
(八)全面推进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和经审工作。全面完成年度上解经费预算目标任务,加大财政划拨力度,划拨到位每年增加,县市工会和州直基层工会全面完成财务会计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县市工会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办证率分别达到90%、100%;县市工会和州直基层工会审计主要问题整改率达到90%以上。
二、共性工作目标
(一)党风廉政建设(只对县市工会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部门直属单位齐抓共管,发现问题实行责任追究。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积极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认真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二)精神文明建设(只对县市工会考核)。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做到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规划、有目标、分工明确,机制健全。积极开展上级规定的“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争创文明和谐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等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活动载体,打造活动品牌,培育出更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推动全州职工素质的整体提高。
(三)计划生育工作(只对县市工会考核)。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保健知识列入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之中,充分利用工会文化教育阵地进行宣传普及;积极支持和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等活动,在各项帮扶活动中优先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认真完成同级党委、政府及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批示交办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
(四)信访工作。按时报送信访工作总结和信访数据统计表;按时办理和回复上级工会转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及时报告不稳定或可能发生不稳定情况的信访信息。
(五)维稳工作。建立维稳工作领导机构,健全完善维稳信息报送机制、矛盾排查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国安、公安、外事、司法、商务、民政、劳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协助参与党政部门对突发性职工群体事件的处置。
(六)信息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工作机构,加强工会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向州总工会报送各类信息。建立完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等紧急信息报送责任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向州总工会报送各类紧急信息。
(七)普法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将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法治湖北建设纲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州总工会普法办公室报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信息。
(八)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成立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工会全局工作,做到与年度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健全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加大对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按照“关于建立全州工会系统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通知”(鄂工办[2011]120号)要求,定期向上级工会报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信息。
(九)调研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州总工会下达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任务,每年各县市总工会向州总工会报送调研课题不少于2个,州直基层工会报送调研课题不少于1个;按照州总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工会统计工作,按时完成年报统计上报任务。
请各地、各单位根据本目标分解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附:2012年度全州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 建功立业主题劳动竞赛活动 | 职工文 化建设 |
“万名工会干部访万组送万箱”活动 |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 困难帮扶工作 | 新增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数(个) | 财务资产和经审工作 | 新闻、信息、调研成果采用(篇/条) | 新增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企业数 | |||||||||||||||
| 本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示范项目(个) | 建立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个) | 新建职工书屋(个) | 送书刊(册) | 走访 企业(家) |
走访 班组(个) |
送关 爱箱(个) |
新增职代会工作标准达标单位(个) | 新增区域行业职代会(个) | 新增厂务公开控制程序单位(家) | 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 | 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监事建制率 | 职工创业项目(个) | 技能 培训(人) |
金秋 助学(人) |
县市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达标 | 审计问题整改率 | 房屋所有权证办证率 | 土地使用权证办证率 | 本级或州级(网络、电视、县市委政府内部资料) | 省级以上媒体(网络、报刊、电视,党委、政府内部资料) | |||
| 恩施市 | 2 | 1 | 2 | 1500 | 30 | 50 | 50 | 1 | 1 | 1 | 80% | 90% | 5 | 300 | 260 | 350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30 |
| 利川市 | 1 | 0 | 2 | 1500 | 30 | 50 | 50 | 1 | 1 | 0 | 80% | 90% | 5 | 200 | 260 | 350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30 |
| 建始县 | 1 | 0 | 1 | 1500 | 25 | 40 | 40 | 1 | 1 | 0 | 80% | 90% | 4 | 200 | 220 | 320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25 |
| 巴东县 | 1 | 0 | 1 | 1500 | 22 | 40 | 40 | 1 | 1 | 0 | 80% | 90% | 4 | 100 | 220 | 300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25 |
| 宣恩县 | 1 | 0 | 1 | 1000 | 22 | 35 | 35 | 1 | 0 | 1 | 80% | 90% | 3 | 300 | 200 | 275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20 |
| 咸丰县 | 1 | 0 | 1 | 1000 | 22 | 35 | 35 | 1 | 0 | 1 | 80% | 90% | 3 | 200 | 200 | 275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20 |
| 来凤县 | 1 | 0 | 1 | 1000 | 22 | 35 | 35 | 1 | 1 | 0 | 80% | 90% | 3 | 0 | 200 | 275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20 |
| 鹤峰县 | 1 | 0 | 1 | 1000 | 22 | 35 | 35 | 1 | 0 | 1 | 80% | 90% | 3 | 300 | 200 | 275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20 |
| 州 直 | 1 | 0 | 0 | 0 | 22 | 114 | 114 | 2 | 0 | 1 | 80% | 90% | 0 | 0 | 40 | 27 | 100% | 90%以上 | 90% | 100% | 20 | 10 | 20 |
| 合 计 | 10 | 1 | 10 | 10000 | 217 | 434 | 434 | 10 | 5 | 5 | —— | —— | 30 | 1600 | 1800 | 2447 | —— | —— | —— | —— | 180 | 90 | 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