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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州管干部、州直部门其他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整酒敛财风”承诺书
文章来源:2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03-14

  我已学习《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州办发[2010]27号)文件精神,将模范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弘扬社会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整酒敛财风”。现承诺如下:
  1、不违纪违规操办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婚丧喜庆事宜;
  2、不参与他人违纪违规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
  3、认真执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承诺人:
2012年3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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